一、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方式 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,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。 二、资助对象 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:在深圳市注册(含深汕合作区)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发、生产及服务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。 三、资助金额 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: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。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、改善现有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、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等。 四、受理时间 在线申报:2016年4月13日9:00至2016年4月29日17:00; 书面受理:2016年4月14日9:00至2016年4月30日17:00。 |